; 为进一步施展武汉科教优势,加速高新手艺效果转化,提升高新区科技立异能力,推动全民创业,增进东湖开发区高新手艺工业的生长,经研究,现对加速科技效果转化提出如下暂行步伐。
第一条设立科技效果转化资金5000万元,以后每年额度与开发区年度财务收入增添幅度同步增添。
第二条科技转化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科技效果项目转化、产学研相助、科技效果转化平台的建设、指导种种资金对科技效果转化的投入,以及科技立异奖励等。
第三条在科技效果转化基金中设立“种子基金”专项。对具有生长潜力、又有较大投资危害的科技效果转化项目,经评审后给予30-50万元的种子资金支持。对效果转化的重大项目,经评审后给予贴息或无偿资助100-300万元。
第四条对通过科技效果转化爆发的海内外发明专利、商标、软件著作权等申请用度给予全额津贴。
第五条勉励科技效果股权化、资源化。对以科技效果等无形资产出资入股企业的,其最高比例可达注册资源的70%。
第六条对科技效果转化爆发的经济效益,企业可以期股、或手艺分红等形式,奖励科技职员。手艺分红享受者可将手艺分红作为出资,购置公司股权。
第七条在开发区重点生长的高新手艺工业领域中,设立效果转化自主立异岗位,吸引高校院所等机构的学科带动人与企业相助,领军肩负重大科技效果转化项目,入选者将给予50万元岗位资助。
第八条提供科技效果信息宣布与科技效果产权生意平台。支持高校院所和企业等机构通过平台宣布科技效果信息和企业效果需求信息。关于通过科技效果转化信息宣布与生意平台完成的科技效果产权生意,给予生意双方现实生意额5%的津贴。
第九条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支持孵化器的相关政策。对在孵化器内新建的种种专业化公共手艺服务平台给予建设资金津贴,并凭证其向企业开放和提供服务的审核情形,给予运行经费津贴。
第十条充分验展科技中介机构的作用,重点帮助一批科技中介机构开展手艺转移服务,凭证其提供服务的审核情形给予经费津贴。
第十一条建设产学研联席聚会制度,每年按期召开由大学、科研院所、企业家及相关政府部分等加入的产学研联席聚会,相同研发和工业协作信息,搭建交流平台;并在科技效果转化信息宣布与产权生意平台宣布相关需求与相助信息。
第十二条支持建设产学研立异战略同盟、工业同盟及行业协会。对在东湖开发区重点生长的工业领域建设的战略同盟、工业同盟及行业协会,给予30-50万元的奖励。支持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相助。对企业投入到高校、科研机构的科研项目相助经费,给予企业科研项目相助经费10%的津贴。
第十三条支持企业为了转化科技效果而加入的科技包管。对企业加入转化科技效果相关的科技包管用度支出,按20-50%的比例给予津贴。
第十四条勉励境内外资源到高新区开展效果转化的危害投资营业。对获得危害投资的企业,按获得投资总额的5‰一次性给予支持。
第十五条勉励境内外资源到高新区注册担保公司,开展效果转化的信用担保营业。向效果转化企业提供担保且担保限期凌驾1年的担保公司,按其担保总额的1%一次性给予奖励。
第十六条设立“光谷立异奖”,对在手艺立异、效果转化及工业化等方面取得突出效果,创立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企事业单位或小我私家,奖励金额10-50万元。
本暂行步伐自宣布之日起执行,由开发区经济生长局详细诠释并组织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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